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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都浪子 倾城日光薇娜

主角:金石李建卫
主角是金石李建卫的小说是《花都浪子》,它的作者是倾城日光薇娜写的一都市类小说,文中的都市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作为全自传体式的小说,里面的人物和事情大多是取材于现实的职场生活。人生就是豪赌,就看你敢不敢赌,怎么....
状态: 已完结 时间: 2020-04-12 11:43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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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石属于天生聪颖,好静好思,喜欢自立的那种神童。

那是五月上旬一个没有月亮的子夜,黄浦江大轮船上的笛声时不时地传来,扰攘着夜深人静中的市民。

  忽然,从上海古镇宝刹龙华寺东墙旁的一座平房里响起一声啼哭声,嗓门很响,音符很长,竟然惊醒了睡梦中的左邻右舍。这是个早产儿,体重不足2100克,若非及时送入附近的龙华医院,这婴儿也就夭折了。

  当家父亲是中国钟厂(三五牌台钟)的油漆工人,因手上技术活不错,这工资自然也可以。母亲是个打零工的半家庭妇女,善良勤俭,很会持家。先前家里已经有了两男一女三个孩子,这婴儿也就成了小幺,普通的工人家庭有四个孩子,也算是够了,再多怕是养不活了。

  因家境不是很好,奶粉与奶糕是有钱人孩子吃的,金石想都别想,有面糊糊吃已经很不错的了。

  可金石天生命险,自幼多灾多难,病痛不断,还数次险些夭折。

  但长辈们都说,金石是个非常乖巧的孩子,平日里也很少能听到他的哭闹声。所以,左邻右舍都喜欢抱抱他。门口做大饼油条的大娘,也时常会弄些甜面糊糊来喂他。即便是啼哭也不用人哄,只要寺庙里响起僧人的诵经声,他就会立即安静下来,就象是在专注聆听僧人的诵经声。

  

  两岁时,金石被父母送到了祖籍慈溪老家,与祖父母与叔叔过日,有时也会去外婆家住上一段日子。

  外婆家住在镇上,外公是个做手艺活的木匠,七姑八婆十几个,谁都喜欢他。故在外婆家的日子里,他过得比较甜美,还天天有零食吃。祖父是个种地的泥腿子,祖母是当地闻名的虔诚佛***,吃斋念佛,每逢法事总会带着他去。也许就在这时候,南无阿弥陀佛在他幼小的心里扎下了根。

  到了四岁,懂事的金石开始为祖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。他或用竹耙去耙掉在路上的稻草,拿回家当柴火烧;或提着小铅桶,光着小脚丫到田间去,找蚯蚓拿回家喂鸭子;或背着竹篓,拿着镰刀去割猪草。所以,谁见了他都夸好,就没有说他不乖的长辈。

  

  六岁那年,金石被送回了上海,次年入东安三村小学读书,在六班,班主任叫周月华,之后是史美琪。

  上学的第一天排座位,金石个子瘦小,坐在了第二排,同桌的叫周苏奇。

  排好座位,老师先介绍了一下自己,然后问:“同学们,不知你们长大后,都想做什么呀?”有大半同学大声叫道:“做***叔叔。”但也有说做“医生”和“科学家”的。但金石的回答,让老师吃惊了很久。因为金石当时说:“我长大,不从商,便从政。”就这句话,他给九个班的班主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
  也许是金石的功课不是班中的前三,第一批少先队员有三个,他没戴红领巾,觉得很自卑,不清楚自己哪里比别人差了。好在第二批少先队员有他,但不久就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。

  自八岁起,金石就逐渐显出了与众不同的想法,性格也变得特别地怪异,有时还会盯着一件物品看上几小时。有回,有位老头中午路经他家门,见他仰望着一棵榆树出神。可当这老头黄昏回来,见他依旧仰望着榆树出神,就好奇地问:“孩子,你大太阳地看了一下午,在看什么呀?”他说:“大爷,这树上有许多毛虫,常掉下来刺人,我想弄死它们,可爬不上树。”老头听了笑了,从此喜欢上了他这个爱动脑子的孩子。

  这老头姓李,六十多岁,是个在茶馆说书的人。闲时,这李老头就给金石讲故事,有《水泊梁山》,《三侠五义》,《武松传》,《封神榜》,《隋唐演义》,《三国演义》,让他受益匪浅。还教他怎么做人,怎么领悟,怎么看人,怎么交际。这无疑在他往后的人生轨迹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,也为他的性格彻底定了型。

  由于性格怪异,虽是家里小幺,金石因脾气古怪而由此失宠,不被当家父亲所疼爱。他还几次险些被送给別人抚养,这日子自然过得不怎么顺畅。在“老大新,老二旧,缝缝补补到老三”的年代里,这种失宠和冷落也就更不用说了。但他似乎并不见怪,依然是我行我素,超乎想象,超常发挥,可说是把长辈们和老师都看傻了,就不敢相信这是真的。他八岁能用泥巴捏成小狗小猫与人换铅笔橡皮用,九岁无师自通会画西游记里的全部人物,十二岁能画伟人毛泽东的头像,还在学校里冒尖地成了红小兵团长,并有幸地被当时的上海市革委会主任(市长)马天水接见,夸他是红小鬼。

  在50年代出生的人,都有过小小班和向阳院的经历。而金石当时所搞的向阳院,除了正常课外学习,还自己种地,有黑板报三块,有连环画500多册。每年,他都会带大家去挖毛毛虫的卵用火焚烧,还在废报纸上用毛笔写“保护树木人人有责”贴在树上。如这些都是小儿科的话,那他还在大人的帮助下制作了幻灯机,在玻璃上绘制彩色的刘胡兰,刘文学,草原英雄小姐妹等英雄故事到其它向阳院去放映,使他的向阳院不但在上海很出名,就在全国也较有名声,还上了当时的红小兵报进行推广。

  尽管金石已经做得非常出色了,比哥哥姐姐,比邻家孩子都有出息。但奇怪的是,他在家里还是得不到关心和温暖,就象他是一个多余的人。可此时的他已不是一般的孩子,其思维,其思想,其主张已超出了十七八岁的人。不论是客观还是主观,他开始以自己的方式寻找渴望得到的关心和温暖,就这么一头扎进了社会。

  起初,金石只是常去听李老头说故事。可突然有一天,有两伙人手持铁掍砍刀在学校门口大械斗,血肉横飞的场面让人害怕。这时,有人脚下一滑倒在了他的面前,对手趁机挥刀砍来,他忙用自己的书包去挡,那人获救了。事后,他才知道这人叫李建卫,比自己整整大了八岁,是个知青。自认识了这个李建卫后,他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混入了偏道,人生也由此被打乱,作为一个“坏孩子”也就彻底在家里失宠了。

  那年,金石才十二岁,却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性格自立。

二十岁的李建卫是去黑龙江佳木斯插队落户的上海知青。他嫌种地苦,便逃回了上海后,纠结了二十四个知青就爱打架斗殴。看谁不顺眼,他就打,整天带着这些兄弟砍东杀西的,有时还跨区域到外面与人拉场子(群殴)。所以,别人都管叫他“疯子”,这绰号不但在徐汇区很出名,就是在其它区县知道他的人也不少。也许是打架打习惯了,他的兄弟就没有不会打的,手上的西瓜刀都使出了经验。就连他的女朋友卫娟,都敢拿刀子捅人,被人捅了流血都不会哭,还真有一股女中豪杰的味。所以,道上人一听疯子或建卫哥,这心里就有些发毛。

也许是年龄实在相差太多,不但是大哥李建卫,嫂子卫娟,还是其他兄弟,他们都非常照顾这金石。凡有好吃的,谁都不会忘记他这小弟弟。结果,这个给一元,那个给五毛,他的零花钱每月也有十几元,这开销在当时已是绝对的上流社会了。但他也是个懂事的人,凡是跑腿的事就抢着做,再累也不叫一声苦。

金石第一次参加群殴,那是在上海的虹桥镇,对方有四十来人。他是个毛孩子,打架也经不住别人三拳,李建卫就留下他看住自行车,这可是一份好差使。那是个雨后的下午,天气有些闷热,两伙六十多人就在镇上的一个十字路口干了起来。这可是别人的地盘,打了一会后,对方又相继来了二十多个帮手。虹桥那片全是菜农,这打架也不用刀,尽是锄头之类的农具,很难招架。好在李建卫他们都是老手,人虽少,还半数都挂了彩,但总体也没吃什么大亏。望着到处是刀,满地是血的混战场面,金石早已吓得躲在了角落里直发抖。但不幸的是,他还是被对手痛打了一顿,鼻青眼肿,胳膊和腿都出了血,回到家还大病了一场。

自这回后,金石有些想通了,这小脑袋也开了窍。他觉得,反正自己不动手,也要被别人痛打,那还不如也动手打别人几下,这样至少能少吃点亏。接着,李建卫给了他一柄短匕首,说是作防身所用,还耐心地教了他几手防身术。从此,每逢李建卫与人拉场子,就能看见他用匕首去捅对手的大腿和屁股。虽每回都会挨别人的重拳,被打得头破血流,但他还是觉得这刀捅得很是过隐,至少没吃亏。

这时间一长,道上有不少做大哥都吃过金石的亏,谁都知道疯子李建卫手下有个不怕死的小兄弟,捅刀子比谁都疯,还给了他一个“小疯子”的绰号。在道上混,没浑号的人再厉害,也很难打出自己的名声来。自金石糊里糊涂得了小疯子这么个绰号后,凡外人提到疯子李建卫,首先想到的就是他这个小疯子。而说起这小疯子,又必然会说到李建卫,这让他的名气在无意中大了许多,也给他往后混道打下了基础。

有道是,在江湖上混,只要用脑不怕死,凡事义气当先,那总有出头日。

说金石聪明,自然有他聪明的所在。那些做哥的给他零花钱,他自己基本不用,或买酒买烟孝敬李建卫他们,或去孝敬那个李老头。可这李老头也不白吃白喝,每回都会告诉他怎么做人,怎么交朋友之类。

小说《花都浪子》 01 幸福的童年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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