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宛若重生 似水纤纤

主角:朱瑾白沐风
主角是朱瑾白沐风的小说是《宛若重生》,它的作者是似水纤纤写的一重生类小说,文中的重生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所有人都很羡慕朱瑾,因为她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,一个温柔体贴的丈夫。实际上,她的生活并没有表面上看....
状态: 已完结 时间: 2022-01-07 11:22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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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日的霏霏细雨,已将夏日的尘埃冲洗干净。清风抚过草地,也拂过朱瑾的满头秀发。她自从辞职以后,就常常来金花茶公园里转悠。

公园里的花儿开了。眼前绽放的山茶花是粉色的,姿态很美,花茎直直的竖起,花朵高高的抬起,显得那么神采奕奕,意气风发。在这个多雨的季节,鲜艳的花朵上缀着点点水珠,晶莹剔透,反衬着雪白的花瓣,在阳光的照射下,光艳四射。花瓣里缀满了许多金黄色的小颗粒,都是孕育新生命的种子。

朱瑾轻轻地抚摸着肚子,欣喜地想象着即将来到人世间的小生命。他会长成什么模样呢?像我,还是像他?她当然希望孩子像自己,因为论长相,她当然长得比任逸凡漂亮。他们相恋四年,结婚两年,现在终于有了孩子,一切都美满得令人羡慕。

回忆又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出来,仍是那片草地,那条开满荷花的湖,草的芬芳,风的清爽,花的艳丽……接踵闯入脑海,逸凡的声音也言犹在耳:“小瑾,你真美!”

“逸凡,你会一直这样爱着我吗?”她抬起眼帘认真地注视他。

“当然会。一直到永远,你不相信我吗?”

他深邃的眼睛闪着亮光,仿佛一个小太阳照进了她的心坎里。她甜甜地一笑,轻轻启齿:“相信。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我都会相信你。”

他牵起她的小手走过湖边,兴奋地说:“我们校园的风景真美!最重要的是,我在这个学校里邂逅了我一生中挚爱的女孩。”

“逸凡,明年你就硕士毕业了。而我,还有两年也能拿到学士学位,家里人想让我去找工作,不希望我继续考研。你是什么意见呢?”

“考研的确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。你不想继续深造也好,等我毕业两年后,相信工作也会稳定下来,到时我们就可以结婚了!你不知道我有多么迫不及待的想娶你。”

“逸凡,你会永远守护在我和身边吗?”

“那当然啦。莫非你还怀疑我对你的真心。”

“因为我觉得那是不可能的事,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去守护另一个人。即使我们结婚了,生活在一起。可是你总要去上班吧?总要去出差吧?到时又怎能守护我呢?所以,我从小就觉得人是孤独地存在这个世上的。”

“可是如果我们时时刻刻在一起,你也会对我生厌吧?我在离开你的时候,可以和你发QQ信息啊,你要知道我的心一直是守护着你的。”

他轻轻地捧起她的脸蛋,凝视着她的双眼。那双眼睛迷蒙又清澈,令他的心轻易地沦陷。唇落在了她的额头、眼睛、鼻尖,最后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柔软之上。

她感受着他微冷的舌滑入口中,贪婪地攫取着属于她的气息。这一瞬间的悸动,能使彼此忘记周围的一切。

吻是一种印记,会让所爱之人留下独属于他的灵魂烙印。可是,他现在有多久没有吻她了?朱瑾已经记不清了,上一次吻她似乎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。其实自从她怀孕之后,他就没有吻过她了,她不知道是他对自己厌倦了,或者是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。女人在这个时候,是最敏感的。

她深深地叹息,却似乎惊动了藏在草丛中的一只小鸟,它骤然腾起,朝着木林方向飞去。

该回家了。朱瑾在心里默念道。

她每天的生活其实很简单,八点钟起床之后,就煮早餐吃,上午有时看育儿书,有时到公园溜达,中午睡一个小时左右的午觉,然后看韩剧和港剧。晚上会上一些网站浏览新闻,再听听胎教音乐。

当她回到家里,婆婆已经在准备做午饭了。

她和逸凡结婚后,所买的房子还没有封顶,就暂时住在公公婆婆家。等到房子好不容易交房了,她却怀孕了。有孕在身当然不能搬家,更不能装修房子,免得动了胎气。那虽然是老一辈的说法,可是谁都想图个吉利,所以年轻人也会尊重传统的习俗。

当初,朱瑾很想买现房,最好是那种拎包就可入住的房子。可是,在好地段的现房价格太贵了,超出了逸凡所能承受的范围。他刚工作不久,积蓄不多,父母能赞助的房款也不太多。幸好他所在的单位福利好,让他分到一套单位的福利房,虽然是期房,但是比市场的房价便宜一半以上。否则,若是他们买商品房就要向银行贷很大一笔款,还几十年才可以还清。

可是她刚住进公婆家就感到后悔了,生活方式上的差异令她受到不小的打击。老人起得很早,他们喜欢到小区里打太极拳,通常六点钟就会把厨房弄得呯呯作响,搅醒她的美梦。看到时间还早,她只有强迫自己再次睡去。运气好的话,还是可以再次睡着的,但是多数情况却是无法再入睡了。还有在饮食上也是无法协调,上了年纪的人通常喜欢吃清淡和较软的食物,可年轻人却对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情有独钟。

特别是朱瑾,她是一个喜好美食之人,对吃进嘴里的东西非常讲究。她认为中国的饮食文化博大情深,人们对于食物,不仅仅是一日三餐,解渴充饥了,而应该花更多的时间,更多的心思来琢磨饮食,研究烹饪之道,以满足舌尖上的享受。还有一个缘由,她的母亲厨艺很高,她从小都是吃着美味又丰盛的食物长大的。所以到了逸凡家里很不习惯,对于不好吃的菜肴,她又不能*一丝嫌弃的表情,常常都是把硬生生地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。

朱瑾走进厨房,轻声对婆婆问道:“妈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?”

婆婆还是绷着脸,淡淡地说了句:“你大着肚子,能帮什么?你把碗筷摆好准备吃饭就行了。”

朱瑾点了点头,就去消毒柜里拿出碗筷摆放在方型饭桌上。她知道婆婆一直不喜欢自己,可是想不到如今怀孕了也不能讨她欢心。

当初她和逸凡的婚事还曾遭到过公公婆婆的反对。按理像朱瑾这样漂亮的女子,又是名校毕业的大学生,他们没有理由反对。但是,全天下的父母都觉得自己的儿女是最好的,总觉得别人配不起自家的孩子。原来,他们是嫌弃朱瑾工作不稳定,在一家私企做文秘,只是吃青春饭的。还有她的家庭并不富有,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。不像他们属于干部家庭,逸凡的母亲又是知识分子,更重要的一点,他们家逸凡硕士毕业后,进入一家效益很好的事业单位,短短两年就由科员升为了科长。

那一年,当逸凡向朱瑾说出,两人的婚事受到父母的反对时,朱瑾觉得很不开心。因为女孩子都是极要面子的,她便向他提出了分手。不过,他们才分开两天,她就等来了他的母亲的电话。逸凡的母亲看到儿子为了此事茶饭不思,整个人闷闷不乐,终于按捺不住服了软,表示同意他们两人婚事了。得到了母亲的同意,父亲的默认,逸凡兴奋得像一个孩子,他就像喝了红牛饮料一样,不到二十分钟就赶到朱瑾家的楼下,告诉她这个好消息。她微笑着说,你没有求婚仪式就想我嫁给你吗?他连忙拉着她手说,我们现在就去买钻石戒指吧!她点了点头,他突然抱住她大哭起来,哽咽着说:“瑾儿,我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……”

那时的一切都是这么美好,朱瑾时常都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味中。可是自从进入婚姻这座围城,她发现自己以前把一切都想得太过简单了,婚前曾憧憬的幸福美满的生活根本就是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残酷差距。记得他们相恋时,恨不得每天都见面,即使不见面也会通过QQ聊天。就连大年三十,他们也会在吃完年夜饭后出门,约在咖啡厅相聚。因为当时去咖啡厅的客人很少,她还记得服务员狠狠瞪着他们的眼神,似乎在说,现在谁不在家看春节联欢晚会啊?怎么还有两个傻瓜到咖啡厅来,害得我们不能下班与家人团聚。

那时的他们根本无法顾及别人的感受,只想着重要的节日能相聚在一起,珍惜两人的每一寸光阴。可是婚后两年的大年三十,他们只是坐在家里看春节联欢晚会,相对无言,没有半句交流。

她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,便知道是逸凡回家了。她喜悦地迎到门边,如一个古时的小媳妇般娇声说道:“逸凡,你回来啦!”

逸凡却面色阴沉,似有心事,他淡淡地答了句:“是啊。你今天感觉怎么样?”

“挺好的啊!我数了胎动,一切正常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逸凡放下公文包,向餐桌走去。看到桌面上摆放的菜肴,忍不住说了句:“妈,午饭怎么都是素菜和剩菜?朱瑾怀孕了,应该吃点有营养、新鲜的菜嘛。”

任母不悦地说道“你们每个月就交几百元钱,还想吃什么有营养的菜?现在小瑾又没有工作。”

“妈,你至于嘛!我们交伙食费也只是象征性的,家里又不缺钱。那这样吧,我下个月交一千元伙食费。”逸凡不耐烦地说。他知道父母是退休干部,有很高的退休工资,根本就不愁生活费。只是他们一直以来节俭惯了,所以才会不注重生活质量,但是现在朱瑾怀孕了,为了胎儿的健康,他不能再无动于衷了。

朱瑾知道婆婆对自己辞了工作很不满,她没入门前,他们已经担心她的工作不稳定了。现在好了,她竟然没了工作,当然让他们难以接受。朱瑾明白他们是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有太大的家庭负担,可是要她辞职也是逸凡的意思。

当初,她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的是文秘工作,工资也不低,每年还有公费旅游的福利。唯一不好之处,就是她偶尔会被老板叫去陪大客户吃饭,免不了多喝几杯酒。她长得漂亮,可以给公司撑门面,老板当然想让她出面,提高公司业务的成功率。可她每次出去应酬,都会告诉逸凡,结束后让他来接自己回家。

可偏偏有一次,让逸凡撞见了不堪的一幕,也让朱瑾的人生有了改变。那天,老板叫朱瑾去应酬银行行长,争取为公司拿下一大笔贷款投资新的项目。如果生意谈成了,老板承诺会给她一笔额外的奖金。可是那个银行行长是个中年油腻大叔,并非等闲之辈,他可不是这么好对付的。他不仅灌了朱瑾喝了五杯红酒,还趁机揩油,偷偷摸了一把她细嫩的手臂和雪白的大腿。这一幕,恰巧让赶来接朱瑾的逸凡看见了。原来在半个小时前,朱瑾给他发了个信息,说她喝多了酒头晕,走路不稳,所以让他过来早点接她回家。逸凡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别的男人乱摸,当然气得火冒三丈,他握紧了拳头,差点就上前朝银行行长的下颌挥去。幸好朱瑾及时拉住了他,急忙告辞了。

回家的路上,逸凡一直闷闷不乐,他终于忍不住说道,朱瑾你辞职吧,以你的条件何必要在那里出卖色相,委曲求全?她可以理解他的心情,可是全天下有哪份职业是能完全称心如意的呢,况且现在要找份轻松的工作并非易事。见到朱瑾犹豫不决,逸凡又拍着胸脯说,你担心什么,有我养你呢!听到他的这句话,她感动不已,人生最幸福的事,莫过于找到那个与你相濡以沫的男人,相信眼前的这个男人,一定可以同舟共济,与自己相伴至白头。过了不久,她又发现自己怀孕了,更是下了辞职的决心。辞职后,朱瑾每天都待在家里,婆婆也没有一天好脸色。

“那不如就让小瑾去买自己喜欢吃的菜吧。其实她怀孕了,也需要走动走动。”任母淡淡地说了句。

“这样好了,每天中午由我陪着小瑾去超市买菜,她有孕在身,不适合拿重物。”逸凡虽然是个孝子,但是对朱瑾还是很体贴的。

“老头子,吃饭了。”任母也不好再说些什么,她顿了顿,就走向房间唤丈夫出来吃饭了。

吃过午饭后,朱瑾和逸凡回到属于两人的房间,关上房门。朱瑾轻声问道:“逸凡,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?一直都板着脸。”

“我的属下报错数据,导致财务科发错钱,连累我被领导骂了一顿,还要扣我们科室百分之十的绩效奖金。”逸凡解着衬衫的扣子,悻悻地说道。

“吃一堑,长一智。我相信那个人下次不会再犯了,你也消消气啊!”朱瑾轻轻地扶着丈夫后背,安慰道。

“小瑾,你的午饭没有吃好,我晚上带你去夜宵吧。你想吃什么?是南国街的牛杂,还是中山路的云吞?”

“我想吃牛杂,很怀念牛百叶脆嫩爽滑还夹着特殊的香味,喝上一口醇厚的汤汁满满都是炖萝卜的鲜味。”朱瑾眼前浮现出一条古老街巷的小店铺。牛杂车的炉火很旺,方锅中有牛肉丸、牛百页、牛肚、牛肠、牛膀和萝卜,还可以在牛杂汤里烫青菜、凤尾菇、海带等等,一碗牛杂再淋上酸甜的酱汁,是少有的人间美味。想到此景,她禁不住舔了舔嘴唇。

“没问题。我们先睡一会儿觉。”已换上睡衣的逸凡搂着朱瑾睡了下来。

朱瑾窝在他的肩膀上,紧挨着他的头,觉得温暖如初。一股睡意袭来,她缓缓进入了梦乡。

醒来,已是下午四点。朱瑾揉了揉睡眼惺松的双眼,看到枕边空空如也,便知逸凡去上班了。她睁着双眼,仍然躺在床上不愿起身,自从怀孕以后,就觉得自己变得越发慵懒。

时间飞逝,她很想抓住点什么,却始终一无所获。她很小的时候就很害怕记忆迟早要被冲淡,那些美好的过往会越来越模糊,所以她偶尔会跑到母亲面前哭,让她告诉自己怎么样才能记住快乐的一切。母亲也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,只能告诉她写日记,把你想记住的事情写下来。可是她发现自己写得并不好,而且词不达意,没有办法把细节和感受用最好的语言描述。不过,她在初中时期坚持写过一段时间的日记,只是现在不知扔到哪儿去了,有极大可能被她的母亲混到废纸堆里卖掉了。所以,当她遇见逸凡的时候,已经懒得写日记了。

幸庆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,清晰得就像昨日发生的事情。

六年前,她刚上大学,对学校的一切都觉得陌生,对于独自生活也是初次。而逸凡,已经是一个精通世故的二十四岁青年。当年,她大一,他也刚考上研究生不久。是命运的安排让他们在H市的名牌大学里相遇了,她向他询问女生宿舍在哪里?他不仅亲自带路,还帮她拿行李,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像。

女生宿舍占地面积很大,四周围有高高的混凝土墙。一棵高大茂盛的榕树立在宿舍门面,朱瑾抬起头仰望,只见天空已被绿叶遮掩得密密实实。

“这位学长,谢谢你带我过来。”她展开如花绽放的笑颜,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男子。他长着一张光洁白皙的脸庞,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。那浓密的眉,微微上扬的嘴唇,笑得灿烂又温暖,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。

“我的名字叫任逸凡,你呢?”任逸凡也注视着眼前这个清秀的女孩子,满眼的温柔。

“你可以叫我朱瑾。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再请教逸凡哥。”朱瑾朝任逸凡摆了摆手,就拉着行李向宿舍的楼梯走去。

任逸凡看着她瘦小的背影,正吃力的扛着行李走上楼梯,很想冲上去帮忙,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。因为他不想别人误会他们的关系,影响了她的清白。

女生宿舍的房间分配,是四个人一间房。除了靠墙放着两张双层的铁床,还有学习用的两套桌椅,以及直接安在墙壁上的搁物架。搁物架上摆满了日*,有化妆品、吹风机、速食面、电暖器。朱瑾见到了她的三个室友,看上去似乎都是挺好相处的人。其中有一个还是她的同班同学,名叫苏茉。苏茉长得特别漂亮,

她有一双明净清澈的眸子,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,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。那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粉红,令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般娇嫩欲滴。

朱瑾原来以为长得漂亮的女子会很高冷,令人不可接近,却没想到她是室友之中对自己最热情的人。也或许,是因为她们是同班同学的缘故吧。苏茉教给她许多独立生活的经验,她说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独立了,因为爸爸妈妈经常不在家,她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在家待着。

她的父亲是一家国企的总经理,常年周旋于无数的应酬之中。而母亲恰恰是一个贪玩的女人,她最喜欢的事情,就是与朋友们结伴到各地旅游。父母都不在家的时候,苏茉的饭菜是保姆煮的,她渐渐学会了独处,并接受孤独。她不喜欢和保姆聊天,因为她觉得自己和保姆是两个世界的人,根本聊不到一块,她唯一能说话的朋友就是那一只会眨眼的布娃娃。她常常把成长的烦恼告诉那只布娃娃,还用妈妈的丝巾把她打扮得光彩照人,那也是她觉得最有趣的事情。

“你平时喜欢看小说吗?我这里有琼瑶和亦舒的小说,你要不要借来看,可以打发课余的时间。”苏茉睡在朱瑾的上铺,她探出头来,长长的头发直直的垂下来。

“那你借我看师太的书吧,她写的东西比较接近现实,琼瑶所写的爱情故事太虚无飘渺了。”朱瑾所说的师太是女作家亦舒的别名,也许大家都觉得她恬淡寡欲,颇有大家风范,而且还写了不少经典作品。

“你们两位美女还需要靠小说打发时间吗?这太不可思议了吧,很多同学一下课纷纷去谈恋爱了,不要告诉我,你们都没有男朋友啊?”另一个班的室友张小恬惊讶地说道。

“现在的男生都太幼稚了,我可不想成为他们的妈妈或者姐姐。我和他们谈恋爱简直是浪费时间。”苏茉轻蔑地说。

“朱瑾,你也没有男朋友?”张小恬又看着朱瑾问道。

“没有。我念高中的时期,学习非常紧张,妈妈担心我考不上大学,抓得我很紧,哪有时间谈男朋友。”

“上了大学就不一样了,建议你们好好享受粉色的青春吧。”张小恬意味深长地一笑。

“杨琦,你看的是什么书啊?封面还挺考究的。”苏茉注意到张小恬下床的杨映正捧着一本硬皮书静静地阅读。

“我看的是莎士比亚的《哈姆雷特》。”杨琦推了推细框眼镜,面无表情的说了句。似乎在与她们划清界线,我看的是世界名著,而你们看的是通俗小说,阅读品位并不在一个层次上。

“外国作家写的小说,人物生活的背景与文化都与我们有诸多不同,感觉距离太远,所以我根本看不下去。”苏茉并不介意坦露自己的真实想法。

杨映却冷冷的笑了笑,觉得苏茉只不过是一个浅薄的漂亮“花瓶”罢了。

四个女孩之中,果然是张小恬最先交到男朋友。她虽然算不上漂亮,但是性格开朗,是男生最喜欢的类型。每到夜晚时分,寝室里就只剩下她们三人在看各自的小说。朱瑾渐渐觉得如果继续这样下去,大学生活确实有些虚度了,她挺羡慕张小恬每次约会回来,都会带回一件小礼物,有时是一条裙子,有时是几袋零食,有时还会是一束鲜花。她总是红着脸,跟室友们分享与男朋友交往的点点滴滴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。恋爱中的女孩果然是最美的,朱瑾觉得张小恬脸上的光采让自己的颜值加分不少,甚至压过了拥有精致容貌的苏茉。

可苏茉的追求者并不比张小恬少,还有男生公然写情书给她,但她都不屑一顾,断然拒绝了他们的爱意。朱瑾当然无法理解,有一次还忍不住悄悄问她为什么?苏茉说,我不会随随便便就找一个男朋友的,我喜欢成熟稳重,有经济基础的男人。在大学里念书的男生,哪一个不是还靠着父母寄生活费过日子?即使有富二代,能花费的钱也是极其有限。

朱瑾是一个文静恬雅,清纯可人的女孩,那些男生们似乎都不敢亵渎她,没有一人敢上前主动追求她的。所以,她也乐得清静。可是她的内心一直很向往爱情,特别是看了许多言情作家的小说,她更想体会一下,与所爱之人长夜当歌,醉影绰绰,赏碧空云海,看星落长河。从日出到日落,执子之手,与子成说。其实每个女孩子心底都有一个白马王子的形象,他高大英俊,温柔体贴,还会踏着七彩祥云来接她。

她以前不相信一见钟情,也不相信缘分。可是自从那天之后,她信了。这是一个周日的午后,几朵阴沉沉的雨云,似乎被一阵南来的风吹得无影无踪了,苍翠欲滴的树叶也随风摇曳,在阳光下发出闪烁的光芒。

朱瑾计划去探望一个居住在H市的亲戚,亲戚打了两次电话邀请她到家里,她以学业太忙为由拒绝过一次,可当他再次邀请时,她就不好意思再推托了。她其实不太想去那位亲戚家,因为有好多年未见,都不知能有什么话题,她最害怕的就是尬聊。她从小就属于内向的女孩子,不爱说话,也不喜欢跟不熟悉的人打交道。不了解她的人都以为她没礼貌,其实她只是不习惯跟长辈打招呼,还要问候对方的近况。她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,不必每个人都要做讨人喜欢的活泼女孩。

在地铁站等候地铁进站时,她又见到了他。她还记得他名叫任逸凡,她刚想喊他的名字,却被他抢先一步开口:“朱瑾同学,你要去哪里?”

“我准备去一个亲戚家里。你呢?”朱瑾迎上他的视线,含蓄地笑着说。

“我想到紫阳街买点东西,顺便逛逛书店。”

“你一个人吗?”她看了看他的周围,明知故问似的说。

“我一向喜欢独来独往。”他内心其实很想邀她一同前往,但是不知该如何开口,总不能阻止她去亲戚家,那多么失礼。

“听起来很有意思。”她表面上很淡定,可内心却翻山倒海。她多么希望自己此刻能说出不想去那位亲戚家了,也想到紫阳街看一看,可是她始终不敢说。

地铁进站时,两人只是默默地上了车。

电车上挤满了人,根本找不到位置可坐,他们只能紧挨着站立,彼此略为尴尬。电车突然间开动,她没有抓紧扶手,猝不及防地摇晃了一下,他本能地伸出手为她挡住冲力,她才不至于倒向旁边的壮汉。第一次被人呵护的感觉真好,她就像是一座冰冻已久的冰山,突然之间,出现了一条小小的缝隙,当阳光照射进来,倾泻而下的都是金灿灿的颜色。

“大学的生活还习惯吗?”逸凡问道。

“我已经适应了,就是还会经常想家。”想到远在家乡的父母,朱瑾的眼中泛出点点泪光。她长这么大,还是第一次背井离乡,远离父母的呵护。

“我离开家,独自生活已经有八年了,觉得一个人乐得轻松自在,在家里受到父母管制太多。”逸凡抿嘴笑了笑。

“你从高中时期就开始住校了吗?”

“是的,我考上了重点高中,离家比较远,就选择住校。可是每逢节假日,我都会回家看望爸妈。”

“你在大学里没有交上很要好的朋友吗?”朱瑾看到很多男生都是成群结队走在一起,所以不免有点好奇。

“与我同一个宿舍的几位男生都相处得不错,只是他们今日都要陪女朋友呀。”

“那你不用陪女朋友吗?”朱瑾试着问,心里却莫名的喜悦。

“我还没有女朋友呢。”逸凡腼腆的挠了挠脑袋。

“这有点不可思议……”朱瑾没有继续说下去,她是想说像他这么优秀的男生竟然还没有交到女朋友。他很高,穿着一件格子的棉布衬衣,黑色的长裤,显得挺清瘦,应该是很多女孩子喜欢的类型。也许是他不善言辞所致吧,她在心里默默的想。

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,你在学校里一定受到不少男生的追求吧?”

“你错了。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?”朱瑾脸色绯红,笑道。

“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,应该很受欢迎。是不是你已有心上人,所以不会接受他们的追求?”

“并不是。可能我比较高冷,很多男生不敢接近我吧。”

“我喜欢冰山美人。”逸凡突然说了句,喜不自禁。

“哎呀!我坐过站点了。”朱瑾顿时醒悟,慌忙说道。

“没关系。你在下一站下车,再坐返回的电车就行了。”

“下一站是到紫阳街吗?”朱瑾问道。

“是的。”

“那我与你一同到紫阳街好了,我也想去书店买两本书。既然过站了,亲戚家就不去了,我打个电话告诉他们。”朱瑾不知哪里来的勇气,把内心的想法说了出来。

“我们还可以顺便去看一场电影。”逸凡笑得非常灿烂,就像打牌赢了一局似的。

他们那天果真看了一场电影,是一部爱情文艺片。看到感人之处,朱瑾还流下了眼泪,她本来就是一个颇为感性的人,泪点很低。没想到,逸凡给她递来了一张纸巾,令她又添好感。一个男生随身携带着纸巾,肯定是一个挺细心的人。他的性格很符合她的理想。

自从那天之后,他们就心照不宣地走在一起了。校园的林荫道上,经常会出现他们的手牵着手的身影。

朱瑾所在的女生寝室里,目前就只剩下杨琦没有男朋友了。苏茉下午一下课,就有一部豪车停在校门口等着她,接她到各种娱乐场所或者餐厅。朱瑾后来才知道,苏茉终于如愿以偿傍上一位开公司的大款,只不过比她大了八岁,还长得比较抱歉。朱瑾一直觉得,以苏茉的姿色,完全可以找一位又帅又多金的男朋友,可是她现在找的男朋友长相太普通了,甚至还比苏茉的身高矮了一点。

可是当苏茉在她们面前炫耀那个男友送给自己的礼物时,朱瑾又对她另眼相看了。他果然出手阔气,不仅送金项链,还送昂贵的名牌包包,一下子就把张小恬的男朋友比了下去。苏茉还得意洋洋地说,他总是约她去最高档的咖啡馆和餐厅,品尝最精致的美食。一向爱怼人的杨珂忍不住酸酸地问了问,那么你爱他吗?还是喜欢他能给予你的一切享受?苏茉愣了一会儿,又强装笑颜说道:“我不知道爱是什么?反正我并不反感他与亲近。他能给予我温暖的感觉,这就够了。我需要的是一种有品位的生活,他符合我心中的标准。”

“只要苏茉开心就好。现在哪个大学生不谈恋爱?但是并没有多少人是奔着结婚去的。总之,我们有资本可以挥霍青春,对不对?”张小恬情绪高昂地提高了音量。

“小瑾,你好象也交了男朋友吧?我见过那个男生来找你,长得蛮高,模样也不错。他有没有送你定情物啊?”张小恬又望着朱瑾笑。

朱瑾的表情窘迫起来,仔细想想,任逸凡似乎还没有送过她一件礼物。他们每次去约会,也没有产生太大的花费。这次张小恬问起,让朱瑾也产生了怀疑,不知是逸凡太小气,还是他的经济情况并不太好。

“感情并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。小瑾不是凡夫俗子,她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。”苏茉立即帮朱瑾解围。

朱瑾缓缓地点了点头,却埋下了心事。

秋天刚过,冬天就来了,冷风吹过街头,令穿着单薄的朱瑾簌簌发抖。她那一条柠黄色的连衣裙,只搭配了一件白色的小外套,*露的颈项和小腿都被风吹得冰凉。逸凡突然把身上的黑色夹克披在了她的身上,温柔地说:“天气说变就变,令人猝不及防。你要是觉得冷的话,还可以挽着我的胳膊,取点暖。”

他的话已经让她感到温暖,她抬起头,微笑着说:“那你不觉得冷吗?”

“男人比较抗冻。”逸凡俏皮地说。

她很欣喜,因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。或许,每个人都有隐藏着某种性格,但也只是展示给喜欢的人看罢了。

脚下踩着的落叶发出“嚓嚓”的声响,她自然而然地挽起了他的胳膊,透过他的棉布衬衣,她可以微微感觉到他的呼吸。

“你知道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吗?”朱瑾装作不经意的问道。

逸凡皱了皱鼻子,努力的想了想,还是一阵茫然。他只好摇了摇头说:“不知道。对了,是不是你的生日?”

“当然不是,我的生日在五月份。”

“我好笨的,实在想不到今天是什么节日。”

“今天是10月14日,据说是葡萄酒情人节。”朱瑾微微一笑,想在今天试探他会不会送自己礼物。

“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个节日。只知道2月14日和七夕是外国的情人节和中国人情人节呢。”逸凡笑道。

“不对,一年有12个月,就有14个情人节呢。1月14日是日记情人节,情侣们互相赠送恋爱日记的日子;2月14日的情人节则是传统的情人节;3月14是白色情人节,是女孩给男孩回赠礼物的日子;4月14日是黑色情人节,属于单身贵族们的情人节;5月14日是玫瑰情人节,在这一天送红玫瑰是倾诉爱意,送白玫瑰是表示犹豫未决,若送上黄玫瑰,就表示再见了;6月14日是亲吻情人节,情侣们用亲吻表达对对方的爱意;7月14日是银色情人节,可以把你的意中人带回家让父母认识;8月14日是绿色情人节,你可以和情人在酷热的夏天去一趟凉爽的森林之旅;9月14日是相片情人节,会有许多情侣在这天选择与天空合影,所以又称为相片情人节;10月14日是葡萄酒情人节,情侣间当然是喝一杯葡萄美酒庆祝了;11月14日是电影情人节,这一天情侣们可以连赶两场电影;12月14日是拥抱情人节,情侣们可以在公共场合拥抱,向世人宣告他们的爱意。剩下的两个便是七夕情人节和520日了。当然,我认为情侣不用每一个情人节都要过,只要相爱,每天都可以是情人节。”

逸凡顿了顿,突然说道:“小瑾,我有点事要去办一下!”

说完,他就匆匆跑开了。

朱瑾呆呆地站在原地,不知他是不是被自己吓到了,临阵逃跑了。她跟他说一年有十四个情人节,如果都要他送礼物的话,他岂不是连生活费都要送没了。或许,他意识到在大学谈女朋友不容易,就此放弃了吧。

过了十几分钟,只见逸凡手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花微笑着向她走来。两朵红霞飞上朱瑾的脸颊,她的嘴角上扬,心里犹如喝了蜂蜜一般甜。

“小瑾,送给你的,情人节快乐!”逸凡的眼睛闪闪发亮,裂开嘴*一排洁白的牙齿。

“谢谢。”朱瑾展现出甜美的笑容,把脸凑到了玫瑰花上,陶醉地说了句:“真香。”

“今天既然是葡萄酒情人节,我们今晚在餐厅吃饭是不是应该点上一支红酒欢庆一下比较好?”

朱瑾略为犹豫道:“那会让你破费的,我有些过意不去,担心你的生活费不够花。”

逸凡无所谓的笑笑说:“父母给我的生活费是不多,但是为了让你开心,我愿意省吃俭用。”

他的话,就像一股暖流,温暖着她的心。她觉得这样已经足够了,她不要求他送金项链,不要求他送名牌背包,只要有一颗爱她的心,就已经足够让她幸福满溢。

小说《宛若重生》 第一章 追忆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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