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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牌宠妃林晴天柳如风完整版全文阅读

2019-01-19 14:22:32   编辑:听白
  • 王牌宠妃 王牌宠妃

    南国飘香——京城第一妓院里,她训练手下说:“情人和妻子就像男子的面子和衣服!面子就是要体面,衣服可以随手丢。想要抓着男人的心,最下乘的办法就是百依百顺,这样会让男人觉得索而无味;最中乘的办法就是若即若...

    安知晓 状态:已完结 类型:资讯
    小说详情

《王牌宠妃》 小说介绍

热门好书《王牌宠妃》是来自安知晓写的古言风格的小说,书中的主角是林晴天柳如风,内容主要讲述南国飘香——京城第一妓院里,她训练手下说:“情人和妻子就像男子的面子和衣服!面子就是要体面,衣服可以随手丢。想要抓着男人的心,最下乘的办法就是百依百顺,这样会让男人觉得索而无味;最中乘的办法就是若即若离,让男人觉得遥不可及;最上乘的办法就是求而不得!”这个男人有倾国倾城的貌,有着倾世的权势。扮猪吃老虎是他的强项,改头换面更是他的拿手好戏。邪魅而诡异,勾人心魂又冻人心骨。他是天下最优雅的猎人,等着他的猎物上钩。

《王牌宠妃》 第二十章 酸甜苦辣的炒饭 免费试读

走走停停,什么都没有看到,茉歌又发现一个问题,自己迷路了。

这么大的建筑群,不是它主人变态,就是因为设计师找抽,以她对凤十一一夜的了解,她觉得前者是正确的。绕来绕去,她竟然绕不回去刚刚她住的那个阁楼。

真***该死!茉歌诅咒了一声,日已西斜,依旧没有一个人,茉歌有些慌张。

“有没有人啊!”茉歌听出自己的声音有点颤抖。

夕阳沉沉地下山,夜幕初上,月上树梢。

森林里,时而听到一两声野兽的嘶鸣和老鹰的嘶叫,茉歌唇色发白,一手紧紧地握成小拳,指甲深深地刺进肌肤里,她都不觉得疼,心里的恐惧一阵强过一阵,夜里的幽阁,连个烛火也没有,漆黑一片。除了诡异还是诡异。

凤十一,你最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,茉歌暗自咬牙,又冷又怕的她不禁缩到一块大石后面,生理上的疲劳饥饿和心理上的害怕惊慌让她脸色苍白,躲到大石后的身子不断地颤抖。

久而一声野兽的嘶鸣,更显得幽阁静得怕人,茉歌浑身冰凉地靠着大石上,昏昏沉沉之间,晕了过去。

茉歌在幽阁的第一天,彻底体会到什么叫恐惧。

她幽幽转醒时,已是三更。

目光转了一圈,茉歌发现自己又回到阁楼,一道颀长的人影站在她的床前,竟是风十一,他仍然是昨天的妆扮,惊天动地的三色盘,墨色长衫。

“醒了?”凤十一戏谑问。

“我饿了!”茉歌虚弱地开口,她已经饿得没有力气,如果凤十一是想让她清楚什么叫下马威,那么他成功,彻底成功。

“小茉茉,你当这是酒楼客栈,还点餐?”凤十一轻笑,出了门,片刻之后又返回来,手上拿着一个托盘,笑道,“起来吃东西。”

茉歌挣扎地直起身板,这才知道自己手脚僵硬,又重重地摔回床铺上,凤十一大笑,茉歌是倔强之人,岂会愿意让凤十一看低了。她拼了命地挣扎起身,走到桌前。她以为凤十一至少给她一碗米饭,没想到托盘里就只有一个白馍馍。

她几乎磨碎了牙龈,却没有发作,安静地坐在桌前,抓起托盘里的白馍馍,重重咬了一口,反正肚子饿,吃什么都是香喷喷的,茉歌自我安慰着。

凤十一,给我记住,最好不要有一天你落到我手里,不然,本姑娘整死你。

凤十一颇为惊讶,这女人还真是能屈能伸,“味道如何?”

没味道,而且,冷、硬、喂猪都比这个伙食好。

“很好吃。”茉歌笑得无比灿烂,似是证明她的话,她吃得特别香,心中默念,这就是凤十一,她怎能吃得不香。

“我警告过你,天黑的时候,不要出去乱走,真可怜,我的小茉茉,一想到你在大石后那副惨兮兮的可怜样,我就很不忍心啊。”凤十一摇头,语气怜惜。

“猫哭耗子假慈悲。”他是披着羊皮的狐狸。

“咦,小茉茉,你什么时候变成耗子?听说森林里的野生动物最喜欢吃耗子,要不要爷给你放生。”

茉歌感觉自己血糖飙升,阴笑磨牙,“你别得意,风水轮流转。”

凤十一一笑,甚为愉悦,“我等着!”

翌日,依旧是一片空荡荡的安静,茉歌这回学精了,所谓的吃一蛰长一智。干脆也就不叫人,反正她知道,她怎么叫也叫不出一个人影来。她一个人在幽深宁静的阁楼里晃荡也显得有些无聊,且三餐和洗澡还是个问题。

她并不敢走远,因为建筑群是建在迷失森林里的,且每一个阁楼都相似,中间好像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,茉歌沿途走着,并划下记号。

幸运的是,她找到厨房。不幸的是,厨房里什么都没有。并不是特意收拾过,茉歌扫了一眼就知道,灶台已经是很久没有人用,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。

她终于理解为什么昨天晚上他笑得那样狭促和幸灾乐祸。

传言中的幽阁难道是没有人住的?

鬼屋?

茉歌一哆嗦,赶紧往回跑,越跑心头里的害怕越加厉害,一回到阁楼,茉歌飞快地反身关紧房门,隐约地听进一两声回响着的笑声。茉歌呆在房间里,卷着身子缩在角落,一直到晚上,屋里漆黑一片,她才起身点亮烛火。

夜深人静时,凤十一又来了。

“你是不是打算饿死我?”茉歌白了他一眼,气不打一出来,两天就吃了两个冰冷的白馍馍,她觉得自己的脸都瘦了一圈。

“厨房里都是吃的,你没找到?”凤十一惊讶地地问。

“厨房都是灰尘,多久没人用了,你敢说厨房都是吃的?”

凤十一扑哧一笑,“小茉茉,你找错地方了。”

他说罢出门,没一会儿又回来,手里捧着一个托盘,茉歌心想,白馍馍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强,谁知道起来一看,托盘里竟然是一只香喷喷的烤鸡,还有几碟小菜,一壶酒,那几碟小菜看起来色香味俱全。

茉歌一喜,也顾不上形象,风卷残云。

凤十一看着她如狼似虎的吃相,笑道,“看在你无意中帮了我一个忙的份上,犒赏你的!”

茉歌不知道他说什么,却不关心他说什么,帮了什么忙她更不在乎,反正是无心帮忙,不关她什么事。凤十一却不这么想,这两天,他查清茉歌的身份,也知道她是柳家九小姐,当时他就觉得十分惊讶。

难怪他觉得茉歌眼熟,她大小姐的男装画像贴满京城没一个角落,想要忽视都难,只是穿了女装,他一时认不出来,但看久了,再看看她的性格,他觉得八九不离十,定然是她,也难怪,逍遥王找人找了一个月却找不到,他怎么会想到,陷害他的竟然是自己的表妹,躲在天下最安全的相府里。

“你不想知道你帮了我什么忙?”凤十一好奇地问,她也太镇定。

“我连你是人是鬼都不知道,帮你什么了?”茉歌难得配合着问。

“有时候人和鬼,只有一线之差。”凤十一轻声道。

“像你这种只能黑夜出没,又住在这种鬼地方的人,我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。”茉歌讽刺道。

“现在说鬼还早了点,总有一天,你会知道,什么是鬼!”凤十一大笑了两声,在茉歌疑惑的眼光中离开了阁楼。

神经病!

茉歌继续和桌上的烤鸡奋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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